近日
自然资源厅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
《四川省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实施方案》
提出到2025年底
建立全面、系统、动态的
土壤污染排查、预警、管控机制
建立相应的管理、技术、能力保障体系
探索形成
四川省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模式
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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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方案》明确
四川省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将坚持“预防为主、保护优先,问题导向、突出重点,以点带面、分区管控,政府主导、社会共治”的原则,以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,划定相应级别的土壤污染防控区,制定分区管控方案,实行“一区一策”土壤污染防治措施,探索分区风险管控模式。
各级人民政府是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,要全面加强统筹协调,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,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,完善政策措施,推动实现政府、企业、公众共治。
根据《方案》
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将立足联合四川省内外科研技术力量,联合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,联合水、气和生态等不同专业领域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;
注重源头和过程控制,明确污染源及污染物迁移途径和受体,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布局,控制工矿企业、城市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,全过程防治土壤污染;
根据不同区域、流域和污染特点,建设“点”“线”“面”相结合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体系;
建机制、提能力,通过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、技术体系和运行体系,保障土壤风险管控区各项措施落实落地。
据了解▶ “十三五”时期,四川省已在德阳、泸州、凉山3个市(州)建设省级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,在崇州、绵竹、古蔺、江安、船山、犍为、安州、蓬安8个县(市、区)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,为建立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积累了经验。